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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国际博士学位
   

专业名称:设计学国际博士课程

 

专业代码:130500

 

学制:4年

 

学费:6.8万人民币/年

 

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教育培养学术型设计研究、设计创新高端人才,强调激发学生对学术的热爱、对时代使命感的自我塑造、对追求卓越精神的领悟;培养具备宽广的基础理论素养、较深的专业理论认识、较强的学术和学术管理能力、优秀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跨学科学习能力、主动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及优秀的学术沟通、协作和互动能力。

博士生须掌握系统、深入、广博的学科知识,对设计史、研究方法论、设计哲学、设计原理、设计学前沿理论和一些相关的设计学研究方法等有广泛的了解,全面和深入地掌握所研究领域的理论与方法。要求能够广泛地、辩证地阅读设计学科文献和相关学科领域的一手资料,研读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学术论文。对各具体设计学科的知识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掌握:广义和狭义的设计概念及其演化过程;设计行为的规律与特性;设计创新的理论、方法和实务;特定设计研究领域中的原理、程序、方法、工具与技巧;以及本学科领域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部分交叉理论等。

 



申请资格:

1. 申请人必须持有非中国籍护照4 年以上,并在中国境外居住2 年以上;

2. 申请人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在相关学术领域中应有良好的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经历,学习成绩良好;

4.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母语为英语国家的申请人不受此项限制),英语水平通过相关证明材料或官方英语考试(TOEFL 或IELTS)成绩单来体现,其中,新TOEFL分数不低于80/120分,IELTS 不低于6 分(9 分制)。

  

申请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申请人应当持有与中国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的外国学位,该学位应当是国际上认可的学术机构所颁发。学位由研究生入学办公室的评估人员进行认定。

2.成绩单。申请人应当提交所有大学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如果该成绩单不能够证明相应的学位授予情况,申请人应当提交一些补充材料来说明。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成绩单原件,同时附上一份翻译过来的英语成绩单。英语成绩单通常由学校或政府机关所提供,如果颁发机构使用的是英语,则不需要对成绩单进行英语翻译。成绩单原件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附有学校图章或钢印以及授权机构的签名。

3.英语能力材料。申请人可以选择参加以下任意一种官方英语考试:TOEFL 和IELTS。英语成绩单应为申请人在申请日期之前两年之内的考试成绩。

4.个人陈述。请按照个人陈述模板填写,书写文字按照专业项目授课语言进行书写(中文授课专业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专业用英文书写)。个人陈述是申请者向校方表明其科研兴趣和研究目标的途径,表述申请者选择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而非其他机构的理由。同时,申请人应介绍自己的背景,包括科研经历、擅长的学科领域、所获荣誉以及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情况。

5.推荐信。申请者需要提交至少2 封由教授(或同等职称)撰写的推荐信。推荐人应在信中表明对申请者的个人评价,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性格特点等。

* 根据具体情况,同济大学可能会要求申请者提供以上材料之外的其他支撑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材料被视为无效。申请费用不会被退还。申请材料也不会被返还给申请者。

 

业务基本要求:


1.学分要求:

至少应修满23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4学分,专业学位课4学分,非学位课6学分(含基于研究方向的跨学院或跨学科课程至少1门,2学分),必修环节9学分(论文选题1学分、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1学分、同济高等讲堂2学分、论文阶段成果学术报告会1学分、中期综合考核3学分、教学实习1学分)。


2.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博士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学位论文须用英语撰写,且必须在学位论文中附加详细汉语摘要。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预评审。

学位论文选题、中期综合考核、预答辩、双向隐名预评审、评阅、答辩等环节按照如下规范执行: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一般不迟于第三学期举行。论文选题不集中组织,不排序。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在不少于6个月后重新选题。若仍未通过,统一招考博士研究生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研究生一般应予以退学,但所在学科专业委员会认为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建议,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分流进入硕士阶段培养。

(二)中期综合考核

1.以写研究报告的形式开展,报告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

2.研究报告由同期参与中期综合考核博士生的博导打分。打分分为“学术素养”、“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两部分,分值各为200分,取平均分作为两部分的最终得分。

3.中期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研究生院公式计算,并进行一级学科排序。考试成绩分等级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成绩为优的比例≤40%,成绩为良的比例≤40%,成绩为合格或不通过的比例不低于20%。

4. 不通过者必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综合考核,通过后成绩均记为合格。若仍未通过,统一招考博士研究生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研究生一般应予以退学,但所在学科专业委员会认为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建议,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分流进入硕士阶段培养。

5. 未涉及方面按研究生手册《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经过博士论文预答辩环节后,方可进入博士论文隐名预评阅等后续程序。预答辩集中进行。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写作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向学院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和预答辩程序同正式答辩。第一次预答辩不通过者,还可再申请第二次预答辩,两次预答辩不通过者,取消学籍。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组织和实施参照《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四)隐名预评审

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经导师确认同意,提交学院进行博士论文双向隐名预评审,学位论文预评审一般应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3个月进行。双盲预审直接通过或者专家建议论文作一般修改且修改后经导师(组)同意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答辩。若专家认为博士学位论文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则认定为双盲预审不通过,申请人需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3个月后、6个月后再次进行盲审。

具体实施方案请参见《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实施细则》。

(五)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组织、答辩审批、答辩程序,以及提前和延期答辩规定请参照同研[2016]72号《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3.学术论文要求:

申请设计学博士学位者,应在相关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以第1作者(包括导师为第1作者,本人为第2作者的情况)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a) 至少2篇须为SCI、SSCI、CSSCI、CSCD、A&HCI、EI检索期刊论文,此a)类型中,CSCD期刊文章只认定1篇有效; b) 另1篇须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但已完成培养计划,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其学位申请按《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4.主要课程:

设计哲学:研究的结构、设计理论阅读(艺术学)、定量研究方法、设计研究方法、学术写作

 


5.毕业授予学位:艺术学博士学位

 


联系人:李华,电子邮件:11027@tongji.edu.cn; 范斐,电子邮件:04050@tongji.edu.cn;

电话:0086-21-6598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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