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留学生工作方针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于奖学金留学生的管理要求,强化留学生日常学习管理,加强学校与在校奖学金留学生的联系,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起,同济大学实施奖学金留学生签到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所有在校学习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A类的留学生,以及由我校发放生活费的校际交流奖学金和其他类别的奖学金留学生均须按规定办理每月签到手续。
二、每月5日至15日(非工作日和寒暑假除外),上述奖学金类别的留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一卡通或护照)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汽车学院、软件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和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奖学金留学生在所属学院办理签到手续)。
三、签到与生活费的发放
1)如因学业原因(如外出或回国调研、收集资料、实习等)或其他不可避免的个人原因无法按时签到者,学生本人须事先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或说明(请假审批表从http://study.tongji.edu.cn下载),经导师、学院同意后报留学生办公室;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提交说明的将视同无故不签到;
2)凡当月无故未签到的奖学金留学生,其次月奖学金生活费不予发放。
四、每月18日前各学院将奖学金留学生签到名单及未签到原因报留学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