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要求,学校应加强国际学生的签证管理,国际学生不得同时持有两份签证申请函。
一直以来,国际学生签证申请函过期的现象比较多。国际学生重复办理签证申请函,一方面带来大量重复性工作,另一方面容易出现学生同时持有两份签证申请函的情况,违反有关规定。
为达到既教育学生又帮助学生顺利办理有效签证,开始正常居留和学习的目的,我校对国际学生的签证办理一直进行严格管理。对于签证申请函过期的情况,我办对国际学生一方面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学生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过期签证申请函,由学院签字盖章,作为正式材料存档,以备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在这种情况下,我办可为学生重新办理签证申请函。
该规定自2017年试行以来,国际学生签证申请函过期的情况明显好转。现出台该暂行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同济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附: The Form for Extra Introduction Letter of Visa Application
关于同济大学国际学生重复办理签证申请函的暂行管理办法